李克强出席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2)

李克强出席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2)

第四,搭建投融资协作新框架。中方决定建立中国-中东欧协同投融资合作框架,一是鼓励中东欧国家继续用好“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中国将根据项目情况,提高贷款优惠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二是设立30亿美元规模投资基金,启动第二期10亿美元的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三是鼓励中东欧国家企业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设立人民币中东欧合作基金。

第五,扩大人文交流新领域。加强旅游、科技、文化、教育、卫生、青年、妇女、媒体等领域交流,精心设计2015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年活动,支持组建学者智库中心。希望各方继续简化签证手续,便利人员往来。中国明年对中东欧国家提供的留学生名额将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为双方合作提供人力和教育支持。

李克强强调,中国与欧洲是天然合作伙伴,彼此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中国坚定支持欧洲一体化和欧元稳定,乐见一个更加团结、繁荣、稳定的欧洲。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不仅有利于双方,也有利于欧洲内部发展平衡,将对欧洲一体化进程发挥重要作用。

与会的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完全赞同李克强提出的合作建议,表示中东欧国家与中国是传统友好的合作伙伴,双方合作是互利共赢的,取得重要进展,有利于地区国家实现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欧中关系发展。中东欧国家愿同中方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扩大合作规模,重点深化经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金融、人文等领域合作,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更好惠及双方人民,推动欧中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会晤后,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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