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在还权扩能

山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在还权扩能

摘要: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顾问尹成杰说,要从改革入手解决新型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要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的调控机制,健全完善土地节约用地制度。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础上,推进三权分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12月14日,新型城镇化建设暨全国城郊经济年会以及201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北京城郊经济年会在北京举办。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顾问尹成杰说,要从改革入手解决新型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要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的调控机制,健全完善土地节约用地制度。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础上,推进三权分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表示,要更好地引导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从成员权的视角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需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进一步确权扩能和还权于民,需要进一步推进政经分离,谨慎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与市场的衔接机制。会议认为,加强农村集体产权的经营与管理,是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和实现农民权益的重要支点。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重点研究和解决好农村集体产权归属、集体成员权界定、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完善基层法人治理结构等问题。

【点评】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农村集体资产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改革的目的在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尽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两条底线不能破:一是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最好形式,壮大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二是让农民得利,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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