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净化出版物市场,全面开展“清源2014”专项行动。
注重从源头上查堵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根据已掌握的书报、期刊批发书店进行检查,约谈印刷企业法人、批发商,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守法经营,对印刷、批发的出版物严格审核,杜绝非法出版物的市场准入流通。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一起分为若干执法小组,全面排查辖区书店、书报摊点等销售出版物单位,提高经营业户守法意识,要求做到不接收、不买卖非法出版物。据统计,共收缴盗版图书100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500余张,清理游商地摊14处,对3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印刷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全面开展“秋风2014”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发放法规宣传材料,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等的警惕性、辨别力和监督意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行动协调一致。专项检查中,出动执法车辆150余车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印刷、出版、打字复印企业200余家,发放备案登记表200余份,收缴非法出版的医疗报刊800余册(份)。
(四)开展规范卫星广播电视秩序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卫星电视广播安全播出,维护国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协调公安、工商、质检、广电等部门组织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不法商贩。对于非法销售的,由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罚款,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由质检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专案组。**县文化执法局牵头成立了由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联合执法组,负责专项行动之外的执法工作,主要打击集体和个人私自安装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执法中队的作用,在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过程中,注重发挥属地优势,管理实现了全覆盖,无漏洞。至今,全县共关停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店铺14家,收缴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700多台。
(五)开展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利用审批、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有利时机,重点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审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消防批准文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网吧、娱乐场所,限期要求整改,不然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同时,严厉打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游艺娱乐场所法定节假日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60人次,检查网吧、游艺娱乐经营场所1225家次,收缴非法游戏机10台,取消非法演出17场次,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有效净化了文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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