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利剑”作用彰显(2)

巡视“利剑”作用彰显(2)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招式”更加灵活 专项巡视全铺开

专项巡视是改进巡视工作、创新巡视方式的重大举措。2014年,中央在深入推进常规巡视的基础上,分两轮对6个单位开展了专项巡视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巡视工作重点随即转向以专项巡视。

经中央批准,2014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全部为专项巡视,文化部、环保部、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中国联通、中国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等13个单位被列为本轮巡视对象。

与常规巡视不同的是,专项巡视更加机动灵活,或者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展开,或者对已巡视过的地方和部门杀个“回马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打法“灵准狠”,循着问题线索而去,哪里有问题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直切要害,直奔问题,精准发现,定点突破;节奏“短平快”,一个月内完成任务,不拘泥于复杂的工作流程,突破对象类别、巡视批次、条块级别等的限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专项巡视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将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

“持剑”更重法度 巡视条例将修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巡视工作与时俱进,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迅速提上日程。11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和理论创新成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条例工作,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和省纪委书记3个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12月,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普发各省区市和部分中央单位征求意见。2015年上半年,将提交中央审议颁发。

在修订条例的同时,配套制度同步跟进。目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正着手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区市巡视工作意见等配套制度,制定完善中央巡视工作流程、专项巡视工作流程、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巡视监督意见、巡视与审计工作协作机制等制度规定;针对巡视中管企事业单位涉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巡视中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意见。

目前,以党章为根本,以巡视条例为主体,以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视制度体系,正在初步形成,将使巡视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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