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公共文化服务新政对百姓作出哪些承诺

细看公共文化服务新政对百姓作出哪些承诺

基本文化权益“兜底”“老少边穷”成精准扶贫对象、鼓励降低商演和电影票价、为群众提供对路子服务、让数字文化资源为智能社区“点睛”……1月14日,中办、国办公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键性的制度设计,这份意见就像一张扎实的文化民生“施工图”:任务明确,标准具体,进度明晰。按“图”索骥,我们来看看公共文化服务新政对老百姓作出了哪些承诺。

百姓基本文化权益新政“兜底”

对百姓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观看演出、参加文体活动和免费使用公共文化设施等基本文化权益,政府明确了保障底线。

作为意见附件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以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县级以上设立公共体育场”“为每个县配备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

标准是政府划定的保障底线,重点是“兜”住百姓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底”。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巫志南梳理出标准的三个特点:一是“提低”,充分体现对现有公共文化基础薄弱、设施简陋、资源匮乏、投入不足地区的有效提升。二是动态平衡,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取各级政府经过努力能够做到的“中准线”,力求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与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付能力之间持续保持动态平衡。三是“不降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应略高于国家标准,向当地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或富有当地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

“老少边穷”成精准扶贫对象 保障农民工留守家庭

显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命题的提出,就是因为目前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并不均等。但改善文化民生、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和特殊群体文化生活质量,又不能搞“一刀切”。

由是,意见提出,要明确老少边穷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实行精准扶贫,并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对象。

“关注这部分群体的文化需求,不仅仅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应有之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兼政府研究所副所长杨永恒表示。

免费+优惠:鼓励降低商演和电影票价

“免费”是意见中引人注目的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免费之外,还要“优惠”。标准特别规定“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之外的文化服务项目,意见鼓励以“优惠”价格提供,比如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性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

巫志南认为,“免费+优惠”大大拓展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发展空间,也会培育和带动文化消费市场。

政府为群众公共文化服务“买单”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在标准中就提出要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这一方面可以解决公共投入不足的问题,缓解公共服务领域的供需矛盾;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引入私营部门的管理经验,提高效能。”杨永恒如是解读。

目前,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指导性目录,已正式上报中央。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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