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警车为“私企副总”保驾护航 尴尬了谁?(4)

开警车为“私企副总”保驾护航 尴尬了谁?(4)

【启示与思考】

当地警方之所以把“警车护驾”定性为“公车私用”,是想撇开单位责任、领导责任。试想,如果单位知道警察的行为而没有制止,单位领导不就会承担领导责任了吗?这是警方在演绎一场金蝉脱壳的大戏而已,他们认为只要将“警车护驾”事件定性为“公车私用”,就可以让单位没有责任了,就可以让领导没有责任了。实际上,即使这位警察开着公车为地产商“护驾”的行为真的是个人行为,单位和领导也是有责任的。警车是如何监管的?警员又是如何约束的?

这位英勇“救驾”的警察被他们单位关了禁闭,在一些人看来,这个处理很严肃,在笔者看来,这更犹如壁虎的尾巴,丢个尾巴是为了“保全身体”。试问,这位警察被关了禁闭之后,事情清楚了吗?其实,这样的警察,已经忘记了他是谁“养”的,你是人民“养”的,而不是开发商“养”的。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给出一个合理的调查处理结果,而非用“关禁闭”来打发公众的好奇心,或是用“正在开会”来逃避社会舆论和广大媒体的监督。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