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各科室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风险防范措施的修订,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二是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我委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委党组严格按照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好党内监督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活动的特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时应“末位”表态。实施“阳光工程”,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能够公开的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讨论决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廉政审核。任用干部必须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进行表决。
八、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机关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文化的引导、教育功能,营造和巩固勤政廉政的机关氛围。一是加强思想品德的引导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培养高尚的思想情操和职业操守,强化服务意识和道德标准,全心全意投入到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之中去。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办公室显著位置张贴廉政警示牌,强化《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条规制度的宣传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纪律观念、廉政意识。三是加强拒腐防变的警示教育。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参观地区举办的警示教育,邀请地区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孙有华结合职务犯罪案例为大家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蜕变》,促使机关干部始终警钟长鸣,时刻自警自省,自觉拒腐防变。四是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并通过书记讲党课、党史教育和廉政党课专题讲座、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读书思廉、组织《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等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使教育月活动取得成效。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