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应做奉法强者

宁夏:财政应做奉法强者

摘要:新预算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也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预算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财政要把贯彻实施好新预算法摆在首位,坚持“三个必须”,做奉法强者,加快建设现代预算制度,为“四个宁夏”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必须高度认识新预算法。新预算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也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要与宁夏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要与宁夏财政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要与财政的改革发展紧密结合,切实树立维护新预算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开创我区预算管理工作新局面。

必须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善于做“全”。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尽可能将预算年度中需要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在预算草案中予以安排体现。要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要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要不断提高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做好转移支付预算的提前下达和编制工作。要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善于做“严”。要督促收入征收部门规范征收行为,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得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对执行中确有必要进行预算调整的,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做好预算调整方案的编报等相关工作;要善于做“实”。要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切实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实,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要善于做“细”。要严格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对目前的存量财政专户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新设立的财政专户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善于做“亮”。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有关预算公开主体、时限和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及时、主动地回应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预算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要善于做“新”。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重新梳理和完善有关制度文件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等,凡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满足预算管理工作需要;要善于做“强”。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新预算法,不要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更不要想着法外开恩。只有坚持依法治财理财,才能做大做强财政“蛋糕”。

必须学习宣传新预算法。各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宣传新预算法,大力营造学法、守法、尊法、普法的良好氛围,以适应、引领财政新常态。要学法。全区财政系统的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主动带头学习新预算法,熟记各条款内容,理解各条款内涵,把握各条款规定;要守法。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改革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要尊法。全区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要尊崇法律,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要普法。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大力做好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预算法,把新预算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要向各部门单位宣讲新预算法,使各部门单位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等各项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以改革的精神和法治的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好新预算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财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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