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4)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4)

摘要:时代赋予我们重任,实干铸就新的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三)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着力提升浙江发展在全国的战略地位。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积极推进全省沿海港口、义乌国际陆港的整合与建设,积极谋划和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加强江海联运、海陆联运体系和远洋船队建设,稳步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运行常态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支持杭甬温等节点城市与沿线国家相关城市开展友好结对交流,深化务实合作。更加主动接轨上海、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交流,切实加强人才、科技、信息、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对接,重点做好对接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立江南水乡联动保护机制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与周边省市的合作交流,促进浙皖闽赣交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旅游发展。进一步加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力度。联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与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积极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互促共进。加快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民营绿色石化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发展民营银行,加快设立义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邮件交换站。加快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办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等对口支援工作。

(四)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设立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切实抓好七大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各项要素重点向七大产业投资项目倾斜,加快形成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把发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培育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软件、信息产品制造等产业。支持桐乡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按照企业主体、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原则,在全省建设一批聚焦七大产业、兼顾丝绸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和旅游功能的特色小镇,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实施省级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工业园区优化提升计划,进一步明确各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亩均产出标准和节能减排标准,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要素配置机制。支持宁波加快建设中意产业园、温州加快建设中韩产业园、衢州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实施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研究制定浙江标准,积极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加快培育一批龙头大企业、品牌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大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着力提高浙江经济竞争力。深入实施“411”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切实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积极推进铁路建设“八八计划”、杭甬综合交通枢纽、宁波—舟山港集疏运体系等国家重大工程包建设。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和建设,重点抓好一批高端制造业大项目。研究制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意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大规模、高强度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的投资,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继续加强浙商回归和激发民资、引进外资、对接央企等工作。

(五)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坚持农民主体,尊重经济规律,加大政策扶持,突出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守住粮食安全红线。优化种植业、提升畜牧业、发展现代林业、拓展远洋渔业、修复振兴浙江渔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毁林开垦,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联动推进农村“三权”改革和户籍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开展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宅基地空间置换,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序转移。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民培训,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工作。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切实抓好千村“浙派民居”改造和万村污水治理及环境整治,抓好1000个古村落和10000幢古民居保护,抓好古道、古桥、古井等古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坚持以新型城市化引领带动新农村建设。认真实施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加快中心城市功能平台建设和都市区轨道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心城市与都市区内各市县一体化发展。支持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集聚能力。加强美丽县城建设,深化中心镇扩权改革,推动特大县域镇区规划调整。支持相邻县市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发地下空间,加强城市绿道网建设。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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