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土地经营制度,逐步形成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规模化经营。要解决好农民土地使用权合法有序流转问题,这事关农业产业化能否真正“化”起来。在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的利益,鼓励和支持农户之间进行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通过流转使土地向种植大户和能手聚集,实现规模生产与经营。政府要提供有效的服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鼓励建立和组织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发展农业土地租赁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入股方式参与水电、交通、园区开发等建设,帮助农民合理使用土地资源。要进一步明确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促使农户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四权统一的承包权。要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四是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重点是提升特色产业档次、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拓展空间能力、提升农业发展环境。
3、加强农民转产转业培训,引导农民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中增收。要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破除僵化保守、小农经济、小富即安、怕冒风险等思想,树立市场意识、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的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采取有力措施,对农民进行文化知识、科技知识、市场知识、营销知识以及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技水平。当前,尤其要重视对外出农民工的劳动技能的培训。各级政府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外出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生存本领。同时要充分利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有利时机,由政府出面,每年召开二至三次劳动力转移对接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要注重加强农民转产转业培训,努力打造成“劳力品牌”。一是政府出资培训。二是开展“订单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培训与扩大劳务输出相结合;三是发放“创业绿卡”,对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人员发给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对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创业绿卡”;四是打造“劳力品牌”。要根据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的要求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撤乡并镇并村步伐,以此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在这方面,沙县已做了较为成功的尝试,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推开。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把重点城镇建设作为城乡工农产业的连接点和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来抓,并与兴建市场、发展商贸流通结合起来,与发展旅游业和第三产业结合起来,与发展农产品加工结合起来。要加快城乡工业的整合,鼓励乡镇企业、个私企业和外资企业向小城镇工业园区集聚。对园区内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在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工业用电、信用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进城落户的农民应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农民进城镇落户,可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对已转为城镇户口,并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享受城镇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待遇。
4、加强农田水利和农村道路建设,引导农民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中增收。要建立市、县、乡、村和民间多元资本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各级财政要保证改善农业条件的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农民作为农业投入的主体,要积极探索农民“一事一议”的新机制。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出台相关的政策和配套措施,让民间资本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充分地释放。当前,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农田(山地)水利基本建设。要多方争取资金,发挥社会和民间的力量以及农民投资主体的作用,加快农田(山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防灾抗灾的能力。要把节水灌溉作为重点,加快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强化渠道防渗和管道输水措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农业产出率。要抓住省里实现年万里路工程的机遇,抓好建设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加快农村道路建设,为乡村经济发展解除瓶颈制约。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农民在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也增加了收入。
5、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民从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中增收。
一是建立完善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体系。依托农业155及供销网络平台,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息。加速网络延伸至乡镇、农场、种养大户,完善区、镇、村农业信息网络,利用现代信息平台,开展网上招商、网上咨询、网上销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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