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维度重构中国政治生态

从三个维度重构中国政治生态

重构政治生态:核心是制度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同时也明确指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还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

重构政治生态,实质上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治本问题,是以逐渐清除产生腐败行为的基础条件来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环境。

重构政治生态是全面深化改革应有之义

先治标再治本,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是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特点之一。在今后的实践中,惩治腐败行为依然是丝毫不能放松的任务,否则不足以形成威慑力。但是,如果仅限于治标,那么,腐败行为还会前赴后继涌现,只不过暂时收敛、适时待发而已。因此,在“不敢腐”的威慑局面已初步形成的背景下,提出重构政治生态,是顺应时势、意义深远的任务。

政治生态是借鉴自然科学的生态学理论而提出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政治行为个体与政治环境的关联及运作机理。政治生态中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政治行为主体(个体或集体)、价值、制度,这些要素依据特定规则联结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整体。个体的某种腐败行为,如果仅仅是个别行为、偶发现象,可以理解为行为个体的变异。但如果腐败行为成批量出现,甚至有的地方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则说明政治生态在某些领域、某些地方发生了变异。重构政治生态,修复政治环境,就是从源头做起的治本之路。

重构政治生态,需要分清现存腐败行为产生和高发的条件。腐败的本质是滥用公共权力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公共权力的存在,国家管理权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生存所需,但如果这种权力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又没有适当的制约,那么公共权力就易于失去控制而被滥用。当下能够做到的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就是建立科学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中国现有的腐败行为,主要集中于两大领域:一是干预微观经济,二是干预选人用人。从某些领导者干预微观经济来看,土地出让、房屋拆迁、政府采购、城市建设、行政审批、国企改制等诸多领域,甚至企业微观经营,都有行政权力过多干预的空间。而权力能够干预成功,是因为市场体制不完善,法治不健全。从选人用人来看,三十多年来党领导了对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民主推荐、民意测评、竞聘上岗、任前公示等具有新的时代特点的民主元素在选人用人机制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选人用人的实际运作来看,大多数情况下仍是领导者特别是一把手的意志起了决定性作用。买官卖官能够买卖成功,说到底依旧是某些人权力太大。

由此可见,所谓治本,其实就是从经济体制上减少权力干预微观经济的空间,政治上对权力过于集中进行改革,对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选人用人机制进行改革。这恰恰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治方面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两大领域都需要法治的保障和规范。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源头治理就蕴含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之中。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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