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增强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效性

着力增强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效性

价值观只有被信仰才有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亦然,只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集聚强大正能量。因此,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找准着力点,增强实效性,使之更具强大吸引力和感召力,被广泛认知、认同、信仰和实践。

找准思想的共鸣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更具感召力,就要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核心价值观的阐释越深入、越透彻,就越会为更多人所理解、认同和运用。要注重发挥社科规划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的引领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将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深刻意蕴、时代气息、中国特色,分析透彻、论证清楚、阐释全面,使“三个倡导”的理念能够入耳、入脑、入心。尤其要结合不同地区、行业、职业、岗位、角色的特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要求和实现方式具体阐释,让人们既了解宏观要旨,也明确切近路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针对人们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式宣讲,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释疑解惑、积极疏导、促进沟通。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楷模、基层最美人物,通过善行义举榜、功德榜等,用先进典型鲜活的生活叙事和行动故事彰显其思想的光辉和力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风化雨般地润人心田。

紧扣利益的交汇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是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精神支柱、行动向导和行为规范。构建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因此,在理论阐释上,要讲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尊重个体利益、维护和发展共同利益的内在一致性。在培育和践行实践中,要依据不同社会群体,将这一根本利益具体化、现实化,找准核心价值观所彰显的根本利益与不同社会群众具体利益的交汇点。要坚持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推动经济社会政策、各领域社会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的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的良性互动。深入开展“诚信福建”教育实践活动,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省级信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定制度规范,完善奖惩机制,激浊扬清,抑恶扬善。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奖励和保障工作,落实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意见,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敢于“亮剑”,让人们受到教育,捍卫道德底线,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抓住文化的契合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源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丰富文化生活,增添文化内涵,实现人文观照,努力做到以文化人。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注重挖掘朱熹、郑成功、林则徐、严复、林觉民、陈嘉庚、冰心等我省历代知名人物的精神内核,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征集、整合和利用“乡规民约”、“祖训家规”,组织民俗文物、民间传统技艺系列展览展示活动,加大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实施“记得住乡愁”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计划,努力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和伦理思想的深度挖掘、合理萃取、有力阐发与科学传承,充分发挥发挥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重点做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建立创作题材,引导文化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握主旋律,遵循艺术规律,紧随时代潮流,着力生产更多体现思想品格、彰显艺术品位、展示闽风闽韵的精品力作。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坚持做大做强和做精做细并举,深入实施文化发展计划和文化品牌培育计划,促进文化企业、文化园区、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发展,开发更多的优秀文化产品,为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坚持开展“百花文艺奖”评奖,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坚持文艺评论评奖的正确价值取向,加强对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样式的引导,让不同类型文化产品都成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动载体。加大对优秀文化产品的推广力度,开展优秀文化产品展演展映展播活动、经典作品阅读观看活动。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开展“情系八闽——文化志愿者服务走基层”、“八闽书香——全民阅读月”等系列活动,推进全省“四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支持开展广场舞、“激情广场”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参与的文化活动。运用各类文化形式,通过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拓展实践的接触点。核心价值观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它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参与面越广,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越深厚。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效,要进一步拓展涵养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载体。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道德实践活动。突出思想内涵,注重实际效果,全面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文明福建·有你有我”、“美丽福建·美丽心灵”等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众多的优势,长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挖掘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课堂主渠道建设,增强校园文化育人功能,优化课外实践平台,强化教师示范作用,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浓厚氛围的熏陶下,耳濡目染,健康成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实到社会治理各环节,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融入各行各业的实际行动,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当代中国最基本、最生动、最多彩的社会实践。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开展勤俭节约、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活动,动员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行为准则,进而增强自觉奉行和日常践行能力。

    (作者系海南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委讲师团团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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