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在传统与现代之间(2)

中国农民:在传统与现代之间(2)

 (三)

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其实都或多或少嵌入于习惯与传统当中。其实“仁义礼智信”这些价值观以及“温良恭俭让”这些行为规范,在任何文明体中都可以发现,只是存在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可能不同。而在我国,反而是在农民当中更能发现这些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这并不奇怪,因为我国的多数村庄虽然已经脱离了封闭的传统村庄的范畴,介于半封闭社群与开放社群之间,但农民比城里人更为嵌入于传统。试图回到过去很难,很多现代化派人士可能也不屑于回归传统。社会学家将我国农村发生的这种现象称为传统的“断裂”。这种“断裂”差不多发端于阎锡山于民国之初在山西大搞“村本政治”,从那时起,权力开始直接介入村治,其后一发不可收拾。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重视对农村的外部正式制度供给,所谓“破四旧”、“文革”、村级民主,其实都属于此类,其结果就是传统的“断裂”。社会学家陆学艺警告中国可能走向“社会结构的断裂”。著名人类学家、耶鲁大学教授萧凤霞女士曾经说过,很多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村庄已经消失,而且一旦消失,就难以复原。不过,部分传统已经内化在农民的言行中,世代相袭,父母言传身教,必然在子女身上留下一些烙印。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将传统和文明视为一种自发秩序,属于“人的行动而非人为设计的产物”,是一种演化秩序。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它是“理性不及”(non-rational)的,不服务于单个人的特定目的,不是由单个人的理性所创制,不为单个人所完全把握、影响或者操纵。它是很多人互动的结果,又为很多人接受,体现在很多人的行为当中。这种高频度行为所体现的特征,又被瑞典社会学家伯恩斯称为“文化”。这种文化或者传统里面,有着大量的自然法和习惯法因素,也难免有着一些与个人自由不兼容的成分。在古代的“礼”中,就包含了大量的自然法和习惯法因素。孔子在2500多年前“述而不作”,其弟子将其言行编入《论语》,其中大量内容属于孔子对当时存在的自然法和习惯法规范的提炼和总结,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国的农民比起城里人更加嵌入于这种“理性不及”的传统与文化当中。中国文化区分大传统和小传统,其中儒家文化属于大传统,而民间信仰或者农民的日常生活文化被称为小传统。比如很多农民会祭拜财神爷,在农闲时节或节日期间往往打麻将,这种财神文化和麻将文化均属于小传统。儒家的某些传统对经济发展有利,比如反对官员经商,重视教育。但是,如果要说中国农民旺盛的企业家精神从何而来,则需要更多归因到上述小传统。生活条件的恶劣与生活压力较大,助长了这种企业家精神的形成和发挥。温州是典型的人多地少、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当地农民在古时候就需要依赖海洋和经商生存。那里在宋朝时居然出现功利主义色彩浓重的永嘉学派。在改革开放之前,温州农民就闹过分田到户。改革开放之后,温州的商业文化迸发出力量,在发展实业方面找到了着力点。

(四)

很多学者往往喜欢从自己的角度去忖度农民的心态与行为,纠结于农民是否属于“理性农民”这一问题。其实,农民的经济行为一般都是有成本收益计算的,这就是说,农民是理性的。经济学家喜欢讲“理性人”模型,假设人是约束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者。但这只是假说,用在现实世界,只要一个人能够有意识地尽量经济地选择和投入手段去追求自己的目的,就是理性的。比如,浙东农民到虾塘打小工帮助抓虾,打工一个长潮约8小时,收入大概240元;一个短潮约4小时,收入大概120元。低于这一水平,则不接受这份短工。但是,近邻亲友之间也相互帮助对方抓虾,不计报酬,只提供一包烟,管一顿饭。很明显,农民与其他阶层一样,精于讨价还价。青年农民工出外打工,更是基于计算,虽则是一种对预期成本收益的毛估,不保证出外必然会挣到钱,但仍属理性计算。理性计算不能保证不犯错,只说明其有预期成本收益的计算,在此基础上采取行动。现在沿海地区的工厂往往找不到足够的外来农民工,这也是农民工们理性计算的结果。随着中西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改善,农民种粮直补的增加,本地工商业的发展,以及本地就业机会增加,外出打工的吸引力在减小。一些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被称为第二代农民工,一方面不愿意像父辈一样辛勤劳动,另一方面享受不到与本地人子女一样的舒适生活和平等待遇,对城市社会充满怨恨。可以说,沿海地区大中小城市不为长期在本地工作的外地农民工及其子女解决户籍问题,这本身已经成为其非理性的表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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