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特征

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特征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人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雷霆万钧姿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心民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党风廉政建设也呈现新特征、新态势。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清醒认识新特征,切实巩固新成果,牢牢把握新目标,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新特征:增强忧患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态势既表现为持续“打虎”“拍蝇”“猎狐”高压态势前所未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举世瞩目;也反映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两个责任”真正落地还任重道远。

惩腐持续高压是新态势的基本特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根据中央纪委有关数据统计,仅2014年,就有68名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或正在立案调查。中央纪委立案调查省部级及以上官员42名,海外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

然而,在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认为紧箍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出现了“妨碍发展”论、“影响团结”说;一些潜藏未露的腐败分子还存在“躲过风头”“侥幸过关”的错误思想。为此,必须强化对“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的认识,对错误言论和倾向,要拨清迷雾,加强引导,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对伺机反弹,甚至顶风作案的腐败势头,要“宜将剩勇追穷寇”,继续强化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形势严峻复杂是新态势的客观反映。严惩腐败效果明显,但违纪违规现象仍然多发、频发。一些案件金额高、涉案人员多,个别部门甚至发生了群体性腐败、“塌方式腐败”。因此,必须强化对“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呈胶着态势”的认识,树立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

强化责任落实是关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深刻反思“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倾向和惯性,增强了责任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加大了监督力度。不过,在这两个方面,有的还落实不到位。

在主体责任方面,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用人导向有待加强,需要坚决破除“潜规则”“小圈子”,选拔敢抓敢管、扛事过硬的干部;党委工作部门合力尚未形成,必须分兵把口,落实主体责任。

在监督责任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组织监督力度不够,存在思想顾虑和遇到难题绕着走的现象;一些纪检组织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素质上与“三转”的要求不相适应,监督执纪能力偏弱;纪检机关加强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任务仍然很重。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