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2014年代表视察意见办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结构调整、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等方面内容,采取市县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进行。由建资环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对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社会共治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开展国防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近几年来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涉军部门贯彻执行国防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是围绕军事设施保护、拥军工作、征兵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维护秩序,进一步强化国防建设法治观念。由农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组织代表视察
(一)每月一次的“五水共治”暗访。由各小组联络员与五水办联系落实。
(二)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组织实施。
(三)市区水系改造提升情况。由农工委组织实施。
(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由教科文卫民侨工委组织实施。
(五)市区治堵工作推进情况。由法工委组织实施。
(六)生猪养殖整规情况。由农工委组织实施。
(七)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十大专项工作情况。由经济工委组织实施。
(八)新城市建设十大专项工作情况。由建资环工委组织实施。
(九)代表跨县域视察。由代表工委组织实施。
五、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认真做好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工作。3月份召开交办会,1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代表工委组织实施。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和市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的审查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对列入2015年常委会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同时,常委会可根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各工作委员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相关议题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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