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从严管理干部

运用法治思维从严管理干部

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一支有法治思维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加快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实现密云“建设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目标的根本保证。密云是生态涵养发展区,地处远郊,受工作环境和成长经历等因素影响,有些干部仍存在凭经验习惯工作的现象,法治思维需要培养。如何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培养管理干部,需在四个层面上下功夫。

1、强责任。法治思维方式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责任思维方式,培养法治思维,必须从强化责任思维入手。一个好干部,一定是负责任、讲规矩、依法履政的干部。强责任就是要讲规矩,作为干部,有权就有责,必须树立责任意识,时刻绷紧依法办事这根弦,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立足岗位,依法履职,懂规矩、讲原则。要破除按经验习惯办事的“老本本儿”,杜绝“拍脑袋就定”的不负责行为,真正将法治思维、责任意识落实到干事创业、推动发展、为民服务上。

2、重培养。党章党纪要高于法律、严于法律。使广大干部真正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就要加大法治思维培养力度。一是引导干部勤学习。严格落实学习和培训制度,使干部学会以法治精神抓工作、抓党建,吃透路线方针、熟稔党章党纪、明白政策要求,做到知法懂法。二是培养干部善思考。使干部在吃透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明了岗位职责要求和服务对象性质,真正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变成自己的思想认识,形成自己工作的方式方法,使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做到明法用法。三是推动干部重落实,引导干部依法履职,善于把中央决策部署与本地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到工作实处。工作中善于判断、善于决策,真正成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依法行政、全心为民的行家里手。

3、严管理。做到严选、严考、严督,使干部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党章党纪底线。把握三个“从严”:一是从严选拔。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制度,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树立底线思维,充分做好任前工作,按照程序规定,严格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各环节的监管,防止“带病提拔”。二是从严考核。进一步探索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地区差异化考核,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分类指导的工作经验,探索干部差异化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设置具体考核内容,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做到考核工作可量度、可操作,解决“为官不为”问题。三是从严监督。管在日常,督在事前。坚持有法必依、有章必循,依法依规抓实监督工作。重点抓好专项考察、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离任检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勤政情况报告等工作。监督要重程序、讲边界,以核实事实为依据。

4、慎处理。建设法治社会是系统工程,培养干部的法治思维也需要循序渐进。每一名干部都是党的宝贵资源,爱护干部是组织部门的职责所在,处理每一名“状况”干部要力求慎重,做到讲规矩、讲程序。一要重预防。培训在前,教育在先,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风险,防止小毛病酿成大祸端。二要重事实。对于“状况”干部,要充分挖掘事实,以严谨细致、高度负责的态度调查清楚、弄清真相。要考虑干部的主观思想和客观形成问题,审慎处理。三是要重依据。处理“状况”干部,要以党章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深入研究,解决好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的抽象性与处理干部依据的具体可操作性问题,做到有据可依。

    (作者:密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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