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创新监督制度

落实责任创新监督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这对推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是一种能力,又远胜于能力;责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格。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意识,表现得平常而又朴素,体现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有责任意识,再危险的工作也能减少风险;没有责任意识,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责任意识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意识差,很小的问题也可能酿成大祸。有责任意识,就是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什么,并自觉、认真地承担责任和履行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勇于承担责任,敢抓敢管。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纪律制度和行为规范的严肃性,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治理,从细节上抓起。敢拉下脸来,不怕得罪人,勇于承担压力,敢于承担责任。二是主动履行责任,亲力亲为。检察长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做尽职尽责的表率,正人先正己。检察长要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自觉用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约束自己,为全院干警作出榜样。 

明确责任分工。一要明确检察院党组班子的责任。院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来考虑,要在关键时刻定调拍板,经常过问督促,带头上好廉政党课,推动监督制度创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做好执行和推动工作。二要明确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也应负主体责任,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自身监督,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三要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机关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惩防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提出堵漏建制建议,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最有力的监督手段,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坚决果断。把握主动查与被动查的利害,主动查赢得的是主动,树立的是形象;被动查,不仅人照样被处理,而且落下包庇袒护的声名,公信力受损。所以,要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二要措施有力。紧紧围绕执法一线和领导干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执法犯法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要注重效果。根据违法违纪的性质、危害、情节以及检察人员本人的一贯表现,依法依纪稳妥处理,注重修复效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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