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行为很多时候往往源于道德自觉,但慈善事业却不能只停留在道德自觉阶段。现代慈善在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运作机制,一方面固然有宗教文化的因素,另一方面,更依赖于法治之下的现代社会化管理模式。前者我们显然不可能移植,但后者我们可以借鉴,也是我们目前从官方慈善到民间慈善都缺失的东西。
陨落的“慈善妈妈”与可疑的道德神话
漫天质疑声中,“慈善妈妈”原本的伟岸形象,正变得愈发摇摇欲坠起来。随着“助手”举报、媒体起底,王玉琼的种种可疑行径,一件一件呈诸于世人面前。无论是“低价拿地,挪作他用”,亦或是“谎话连篇,设计圈钱”,这种种不诚实、逐利化的举动,都明显违背了民间慈善的应有之义。此事或许再一次说明,在公益慈善整体环境堪忧的当下,单纯依靠个体的道德自律,尚且不足以支撑起,“好人行善”的可靠想象。
“爱心妈妈”袁厉害,“慈善妈妈”王玉琼,曾经获誉无数的她们,随后都遭遇了声誉的滑铁卢。而回望她们的人生轨迹,人们很容易就会发现,某些惊人相似之处。比如说,她们都扬名于三四线的县城,都环绕着太多真真假假、感天动地的故事,都经当地媒体渲染而被塑造成“人格偶像”—所以说,她们所开展的民间慈善,本质上还是个人魅力型、道德神话式的慈善。
流行于三四线城镇的“小地方慈善”,一方面起源于民间朴素的“好人崇拜”情结,另一方面则得益于地方主政者急于“立典型、获认可”的心理。可以想见,在马关县,王玉琼最初必然是极其受官方欢迎的。于是乎,当地职能部门不惜动员一切资源,协助、放大并传播的王玉琼“善行善举”。某种程度上,王玉琼越是美名远扬,便越能给当地创造价值与收益。
明乎此,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王玉琼并不高明的欺诈手段,当地官方竟会傻傻中招。这与其说是疏于核查,不若理解为“难得糊涂”……为了培植并维护一个地方版的道德偶像,官方几乎不遗余力。有鉴于此,我们或许可以认定,王玉琼式的慈善,虽有民间慈善的框架,实质上却仍是“亲官方”的,甚至自一开始就掺杂了各方的功利算计。这种慈善模式,因其与生俱来的复杂性,注定难以善终。
以“慈善妈妈”等炫目名头开路,以煽情催泪的叙事兜底,这种传统的民间慈善路径,终究是离地的、不可靠的。在现代社会,真正成熟和值得信赖民间慈善模式,永远不能立基于感人故事或道德偶像,而只能建立在一套健全的程序约束之上。开放透明的募捐渠道,第三方的财务监管,严格的会计、审计机制,凡此种种才是民间慈善的道德合法性所在。
【启示与思考】
云南文山“慈善妈妈”王玉琼,也曾令无数人敬佩。不过如今,因为深陷“假慈善真谋利”的传闻,其形象瞬间从天上坠入地下。王玉琼曾经的得力助手赵春雷举报其因“筹建敬老院”,从政府手中低价拿地60亩;声称壹基金向其捐助1500万,又从政府手中获得14年出租车广告收益权。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借慈善名义敛财”。如果这样的举报属实,“慈善妈妈”的所作所为的确令人失望。
慈善事业本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但为何会成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一方面,借助慈善的名义,可以得到政府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另一方面,以慈善为名可以为自己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同时,某些人利用所谓的“模式创新”蒙蔽政府和社会进行敛财,王玉琼正是如此。
慈善既然是一项公益事业,就应该让其回归到公益的道路上来。一方面,相关部门对慈善机构的的捐款募集和善款使用要严格监督,资金来源和使用必须接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二是清楚界定慈善机构和商业企业的界限,把慈善和企业切割;三是出台完善慈善相关方面法律法规,让慈善资金募集、资金管理等都有法可依。
利用慈善的名义进行牟利活动,不仅损害了广大人民支持慈善事业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损毁了慈善事业的公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能量。我们应该让慈善事业真正能够服务于慈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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