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误拆”,民利何以被忽视?
“半夜三更,多名持械青年破门而入,房屋被拆,家庭财物毁坏殆尽……”如此情节着实令人震惊,而当地政府部门给出的“误拆”答复更是雷倒众人,令人唏嘘不已。
从停水、断电,到放狗、放蛇,再到“血拆”、“骗拆”,乃至今天的“误拆”。近年来,拆迁公司在拆迁手段上的与时俱进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纵观历次强拆事件,固然是涉事拆迁公司的利欲熏心、暴利驱使所致。但是,面对频频发生的强拆事件,群众的利益何以被如此忽视?难道这不正是我们政府部门所要深思之处?
平心而论,征地拆迁是新型城镇化、快速工业化的必然要求。发展规划,需要土地作为载体;城市扩张,更需土地承载人口。但是如果对暴力征地听之任之,合法合理的征地拆迁就难免走样变形,不仅难以为城镇化、工业化提供国土资源空间,更会激化官民之间的对立情绪。正因如此,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先后多次下发文件,禁止暴利拆迁。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禁止暴利拆迁的地方性法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政绩冲动”的刺激下,这些规定往往成为一纸空文。
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政智慧。一方面,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施政理念,真正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真正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带着感情为群众办事,真正将“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自己政绩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则是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解决拆迁难题,关键也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内,依法给予安置补偿,利益关系自能理顺;在法律轨道上,权力更加尊重权利,才能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不仅仅是个口号、一个要求,更是党立国存的基石!基石不存,国之焉在?暴利拆迁,拆掉的不仅仅是民宅,更是政府的公信力和国家的基石,希望当地各级政府能以此为鉴,在谋求发展的同时,能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最后,希望当地政府能妥善处理此事,并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以挽回不良影响,重树政府公信力。
【启示与思考】
在拆迁的江湖里,一旦进入“敌我相持”阶段,类似“拆错了”的戏码往往就卑劣登场了。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连逃避责任都如此“智慧”—我们根本不是强拆,我们是误拆。至于补偿嘛,反正房子都已经拆了,你拿或者不拿,都只有这些。
没经过法律程序,拆迁人员就强行进入别人家,强行要求居民离开,并毁坏他人房屋和室内财产,显然是违法的。现实中,一些拆迁公司,借“拆错了”的名义,拔掉“钉子户”,这样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到最后,拆迁户的房子没有了,没有谈判筹码,就只有委曲求全。
是不是“误拆”,不能让利益方自说自话,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给公众一个交待。此外,不管是“误拆”还是违法强拆,只要毁坏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就要依法严惩。这样,才能让他们在行动之前细细掂量,不敢“失误”。
这正是“拆错了”屡现江湖的症结。违法成本太低,才敢任性放肆。一句“误拆”,一个“补偿”,强拆就皆大欢喜或走向“烂尾”了。不管是《宪法》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指向捍卫公民的合法财产。然而,回看多起“拆错了事件”,公安司法机关的调查都无下文,更别说追责惩治了。如果司法继续打马虎眼,相信还会有人半夜被赶出家门,而家,会被继续“拆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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