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要求全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当中,就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决反对自身腐败。江苏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坚持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检察队伍中仍然存在作风不正、为检不廉、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江苏省各级检察院党组主动思考,积极作为,把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以更强定力、更实举措、更大作为,不断加大自身反腐倡廉力度,推动检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作为党员主要领导干部,首先要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坚决落实在行动上,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重点性工作,全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小气候”。江苏省三级检察院党组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把带好队伍作为最大政绩、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责任,认真落实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各项举措。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工作,坚决克服只管业务、不管队伍,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抓办案、不抓纪律等现象。检察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的落实,防止职责虚设、压力层层递减。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检察院党组和机关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层层传导压力。江苏省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切实把主体责任向市县检察院党组和省检察院各部门深入推进,防止主体责任越向下越弱化、层层递减,防止“中梗阻”和“肠梗阻”。加强对下督导检查,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检务督察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都要对省辖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重视压实省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防止出现“灯下黑”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只做表面文章、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干扰调查的,要严肃追责。对由于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查处自身违纪违法案件。江苏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自身腐败问题,让腐败分子在检察机关没有立足之地。要紧紧抓住司法一线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加大查办违法违纪问题的力度,重点查办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滥用职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以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违纪行为。对这些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袒护。
从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
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就要从加强纪律建设开始。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自身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江苏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讲纪律守规矩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确保检察权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把严明党的纪律与执行各项检察纪律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好最高检和江苏省检察院关于严肃纪律作风的一系列禁令要求,科学设置纪律“红线”和监督“防线”,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提高纪律执行力,确保检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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