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利器(2)

《反间谍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利器(2)

以《反间谍法》为依托,信仰法治、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使法治信仰成为行为方式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反间谍法》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全社会公民本着敬畏权力、崇尚法治的理念,正确思考和理解《反间谍法》对国家安全机关职权和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和保障。《反间谍法》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协助义务、保守反间谍工作秘密的义务,以及违反本法的法律后果、执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等,为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反间谍任务提供了全方位保障,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助推器”。

(二)用公正和效率,尊重人权,赢得人民

树立自身真正的法律权威是《反间谍法》实施达到“善治”的最高境界。法律权威不是来自上级授权,是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执法机关必须要处理好执法效率和确保公正的关系。公正是前提,效率是保障。没有公正的效率是无谓的效率,是阻碍《反间谍法》有效实施的效率。同时,“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没有效率作为保障的公正至少使公正大打折扣,抵消《反间谍法》带来的社会正能量。国家安全机关面对《反间谍法》赋予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权力,要严格遵守刑诉法规定,从惩治间谍行为的实际需要出发,明确细化、规范向有关组织调查、询问、查阅、调取有关情况、资料,查验公民或境外人员身份证件,进入限制进入的地区场所以及现场询问证人等程序,用程序公正推动实体公正的实现。我们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要努力实现办案结果与办案效率的有效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国家安全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中,感受到严格、文明执法,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此,《反间谍法》从良法到善治才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和推动力量。

(三)加强学习宣传,自觉遵守《反间谍法》

一是全文宣传,领会实质。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民群众对国家安全工作尤其是反间谍工作了解较少,观念更新、行为规范和制度变革还任重道远。我们要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反间谍法》的精神与内容,借力《反间谍法》的出台,让群众熟知与反间谍工作有关的主要法律制度。二是正确理解《反间谍法》。反间谍工作具有国家属性、中央事权的特点,政治性、政策性较强,需要不断适应复杂、长期和多变的斗争形势,以致《反间谍法》部分条文规定采取了原则性、笼统性的论述。对此,我们要正确理解和判断,转变思维方式,坚持系统、全面地理解条文,分则服从总则,总则遵循原则,准确地理解、执行《反间谍法》。三是及时修改配套制度。《反间谍法》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角度,对反间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出了新的规定。这就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提请立法机关补充完善重庆市相关地方立法,保障反间谍侦查工作的平稳过渡,以及与《反间谍法》的顺利衔接,确保法律规定落地生根,维持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维护宪法和《反间谍法》的尊严和权威。

(作者单位:重庆市国家安全局)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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