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锤炼”县级纪检监察队伍

如何“锤炼”县级纪检监察队伍

近年来,县级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断提高、作风不断优化,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以近期查处的一些县纪委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现象依然不少,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加强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迫切且重要。

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五项不足”

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乡镇纪检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清单认领不到位,认为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具体“抓手”,只是被动地办好上级追责问责交办函和群众信访举报件,不敢或不愿意主动去深入调查。

自律意识有待加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言行举止要求不严。或随波逐流,接受宴请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或放松警惕,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甚至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经不起利诱,为当事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宗旨意识有待加强。从发展阶段看,转型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高发多发,特别是一些区县、贫困县,政治社会圈子比较小,礼尚往来的人情观念盛行,少数“容忍腐败”、“羡慕腐败”的腐朽观念还一定程度存在,这都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形成掣肘。

体制机制有待加强。虽然目前县纪委牵头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压缩,但少数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仍然存在摆位不正、工作不专等问题,还存在工作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一些乡镇、部门一把手对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或列席班子有关重要会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一些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难以正常发挥监督职能。

选人用人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性、独立性、保密性强,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由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多,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不快。再加上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长期在同一部门或岗位工作,造成知识结构单一、业务知识欠缺、专业人才缺乏,执纪能力和协调能力不强。此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差,同一职务任期超过两届的现象多有存在,不能形成创先争优的竞争氛围。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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