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当前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监督约束不到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培训机会少、资源少,系统培训教育不到位,队伍总体素质偏低。另外,当前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约束的各种纪律、制度、办法相对滞后,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
管理体制不合理。一般而言,除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外,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县人,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难免出现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和人情观念,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掣肘的被动局面。
付出与所得不平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长期直面矛盾,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容易得罪人,且照顾个人及家庭的时间少、生活圈子小、经济回报少,致使一些干部政治上放松要求,行动上降低标准,学习上不思进取,工作上推诿怠慢。
“铁军”理应不断“锤炼”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激励、惩处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抓“三转”轻装上阵。以有力方式将县级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精简固化,确保今后不再增加牵头或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同时结合班子调整,进一步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排序分工,确保人员要专、职务要专、精力要专。
抓学习提升素质。出台培训学习制度,让机关干部就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职能部门业务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在打造反腐倡廉铁军的基础上,打造一支有思想、有底蕴、有内涵的文明之师。
抓基础健全机构。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要求,调配业务骨干到纪检监察室,集中优势兵力查办案件,保证一线办案人员比例的大幅提高,同时按照“两个为主”的要求,强化县纪委对县直重点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的提名考察交流的领导。
抓监督严管干部。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从班子议事决策、干部学习调研、机关公文办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请销假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尤其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必须要有严格监督措施,坚决防止干预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点名道姓曝光一个,决不搞下不为例、手下留情。
抓考核激发活力。按照科学化、精简化、可量化的原则,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评价标准,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查案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对领导班子成员,内设室、派出(驻)机构和全体干部三个层次进行严格考核,在机关内部形成“以实绩论英雄,以考核促工作”的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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