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思路(2)

十三五期间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思路(2)

二、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发展的目标取向

进入十三五以后,我国社会组织需要有与使命担当相匹配的发展规模。为此既需要确立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也需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以保证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既有健康又有速度。

1.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方向。根据十八大以来的决议和政策精神,具体说在“十三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的战略方向是: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第一,立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来发展社会组织。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一方面,生产力不断提升,整个社会的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社会参与与国家治理能力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在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之时,社会组织作为提供服务、扩大参与、推动协商民主、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是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社会管理机制的有机统一体。现代国家治理强调在法治框架内,党组织、政府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通过协同作用,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的良性发展。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有利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第二,立足于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来发展社会组织。“现代”社会组织是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条件下的重要社会形态。执政者要顺应新时代的变化,要摆脱旧传统的束缚,重视并参考当下的国际经验,实现国家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现代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政社分开是基础,权责明确是条件,依法自治是保障。“政社分开”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特征。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党委部门,都要按照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切实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要求找准定位,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条件。

第三,立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来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经济和就业、政府职能分担、社会服务贡献、和谐社会建设和国家交往等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域和范围进行了全新的界定。包括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等内容。对于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了克服阻碍社会组织发展的各类人为和主观因素,应务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遵循社会组织发展的客观规律前提下,立足于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环境,避免亲力亲为和揠苗助长;务必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参与、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为落脚点;务必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务必要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与社会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各方共同推进合力,坚决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开拓社会组织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2.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这里的原则,是指改革者和引领者保障社会组织健康繁荣所取创新与改革举措的基本底线和框架约束。

第一,坚持深化改革,政社分开。首先是职责分开,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管不到、不该管的事情坚决地剥离出来,做到政府不惜权,不挑选,不截留,使社会组织和市场企业有机会承担应有职能;其次是对行业协会和商会类组织进行“政会脱钩”改革,彻底消除公共权力对它的不当影响;再次是身份剥离,将各种类型官办社会组织纳入改革规划,分类推进所有官办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普遍实现各类社会组织的政社分开。

第二,坚持法人自治,规范运作。依法保障社会组织的“自愿成立、自选领导,自律运行、自聘人员、自主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独立地位;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管的自治机制;实现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和规范运作。

第三,坚持公平政策,开放竞争。社会活力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最终目标,公平政策下的开放竞争是社会活力不可缺少的条件。政府有义务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消除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公办事业单位之间的政策落差,消除官办社会组织的特殊身份影响,让所有社会组织同享“国民待遇”和公平机会。

第四,坚持统筹谋划,尊重规律。执政管理者应能辩证处理好主观能动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将统筹谋划与尊重规律有机结合,做到在尊重规律前提下筹谋规划,将制度改造和环境营造作为工作重点,力避直接插手和越俎代庖,力避随心所欲和揠苗助长,保证社会组织按照自身规律健康发展。

第五,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借鉴。学习胸怀和借鉴眼光至关重要,固步自封、狭隘偏见将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天敌,改革创新的各级领导者,应当根据社会组织自身需要和现实可操作性,以海纳百川、从善如流的博大胸怀,广泛了解和借鉴国内国外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中的有益做法,创造性推动中国社会组织发展。

第六,坚持各方联动,协同推进。作为牵连到方方面面的复杂事业,社会组织发展具有全局性、复合性、联动性特点。从宏观统筹到微观设计,从制度改革到机制创新,从体制建设到职责调整,从组织领导到贯彻落实,都不可能依靠一个系统和少数部门所能完成。只有在中央领导下,分地方、各系统、各部门、全社会消除偏见,积极参与,协同推进,才能够克服各种阻力,开创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3.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大致目标。服务于治理新阶段国家发展规划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社会组织在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有三:

目标一,社会组织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2020年,社会组织将进一步得到发展,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成为国家重要主体,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成为政府重要伙伴,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具体目标是:以国际社会的发展程度为参照,结合我国的现实可能性,争取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以上;全职雇员人数占经济活动人口比重争取接近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不少于145万人;社会组织总支出占GDP比重、社会组织活动总增加值占GDP比重、社会慈善捐赠占GDP比重 ,都达到或超过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社会组织结构趋于合理。

目标二,社会组织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到2020年,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制度基本健全,社会组织的支持政策更加到位,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体系趋于完善。具体目标是:建立起完备的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制度;建立起更加合理的社会组织统计体系;对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加合理有效;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规范定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更加健全可靠;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体系趋于完备;以法律法规为保障的社会组织公平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臻于建成。

目标三,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基本形成。到2020年,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到位,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管理制度业已成熟,社会组织独立自主的运行机制普遍实行,“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基本成型。具体目标是: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现职领导干部普遍退出社会组织兼职;公共权力机关发起成立的社团去行政化基本完成;官办社会组织分类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性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大多数走向社会化;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组织独立地位得到保障;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普遍规范合理化;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得以普遍完善。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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