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负责人详解《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3)

中组部负责人详解《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3)

规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进、管、出”

核心提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作为第一个专门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依法依规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问:《管理规定》提到领导人员职业发展问题,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制度措施?

答: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专设一章,以遵循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成长规律,体现中央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关心。对职业发展,主要从完善培养教育制度、交流制度、鼓励支持后续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比如,一些地方反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比较薄弱,参加培训机会少、培训针对性不强、知识技能更新慢等问题,还有个别领导人员存在重专业不问政治、党的意识淡薄等倾向。对此,《管理规定》从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培养、强化岗位培训、注重实践锻炼等方面提出要求。又如,在交流方面,目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与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交流不够通畅,同一行业、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之间的交流也不够。对此,《管理规定》提出要注意选拔事业单位优秀领导人员进入党政领导班子,对统筹推进“三支队伍”交流、事业单位之间交流作出规定。再比如,对于后续职业发展问题,现实中,许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前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他们退出领导岗位后,为继续发挥其专长,《管理规定》提出,对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

问:《管理规定》在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方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中央强调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到干部管理全过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人、财、物方面有较大的决定权、支配权,而监督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不够,部分行业和领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必须加强对这支队伍的从严管理。

考虑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措施同样适用,为此《管理规定》把中央关于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制度措施和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特点作了梳理整合。《管理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责任;把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行风建设、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职业操守、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强调要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等制度,通过完善这些监督措施,致力于织牢扎紧从严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制度“笼子”。

问:中组部对学习贯彻《管理规定》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关于《管理规定》的学习贯彻,中组部将印发通知,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同时,还将召开座谈会,对学习贯彻《管理规定》、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作出部署;举办培训班,对省里和中央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高度重视《管理规定》学习贯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政策,完善配套制度,不断推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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