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论“三严三实”(3)

习近平论“三严三实”(3)

——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摘要: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焦裕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2015年1月12日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的讲话

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要认真贯彻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扎实抓好“学习践行强军目标、做新一代革命军人”主题教育活动和团以上党委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改作风正风气,确保部队坚决听党指挥,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巩固。

——2015年1月21日在视察驻昆明部队时的讲话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实现强军目标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弘扬延安精神等优良传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要带头真抓实干,坚持战斗力标准,扎实推进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各项工作,立说立行,善作善成。要带头廉洁自律,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带头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牢记我军根本宗旨,严守群众纪律,自觉拥政爱民,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2015年2月16日在视察驻西安部队时的讲话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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