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起来,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行动起来,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再次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这既是明令要求,更是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号召,立即行动起来,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群众身边的腐败指的是基层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亲属或他人非法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其他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形式,主要指发生在征地拆迁,矿山资源开发,各类学校办学中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与非群众身边的腐败相比,这类腐败有个共同特点,就是与群众的日常生活联系特别紧密,群众也最容易感同身受,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更重要的是,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这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作为一名基层公职人员,应积极防范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强化对于党员干部的教育。基层公职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不断修正人生坐标,提升思想境界,永不褪色,永不变质。二是突出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反腐败斗争当中去,筑牢反腐败的群众防线。三是强调反腐制度建设。严密编织反腐制度之网,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监督制约机制。

三要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制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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