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既从思想建党的角度坚定理想信念,又从制度建党的角度严明政治组织纪律,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是事关党心民心问题的全局性、根本性的战略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党的建设进入新常态。能否领会把握好这个新常态,决定着党的建设工作成效,决定着能否凝聚党心、赢得民心。党心正,则民心纯,党心聚,则民心稳。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关乎民心向背,贵在凝聚党心。
凝聚党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全面从严治党靠的是“严”字当头,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这既是党的历史发展的经验总结,又是当前党的建设复杂性、艰巨性的必然要求。纵观党的历史,党的建设就是一部从严治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当前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需要坚决突破制度障碍和利益樊篱,这必然要求我们从严治党,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务实清正廉洁。同时,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过程中的手段,并不是我们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成为伟大而正确的战无不胜的政党,是因为我们通过从严治党,清除了“害群之马”,端正了党的作风,归根结底是,弘扬了正能量,凝聚了党心,永葆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目的是让我们党充满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与时俱进地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凝聚党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动力。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在于坚持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一些党组织管党不严、治党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我们必须看到,对整体党员领导干部而言,用制度约束行为是必然之举。同时,还必须认识到,从严治党不仅要“治行”,更重要的是“修心”。“治行”彰显纪律严明、规矩严格,“修心”最终是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一种自觉。“治行”是着眼于外在保障的底线思维,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政治底线、法纪底线;“修心”是着眼于内在动力的航标意识,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彰显的是共产党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坚强决心。因此,党的建设工作要立足于凝聚党心。忽略“修心”的从严治党必然会流于让人“口服心不服”的形式主义,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凝聚党心是检验党建工作的基本标尺。当前,我们党的建设工作已进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我们必须理解把握好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辩证统一,将从严治党的“修心”与“治行”有效结合起来,深入领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重要要求,让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久久为功,必见成效。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尤其是“修心”之难。俗话说:“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党的建设工作让人“口服心服”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同时也只有让人“口服心服”,才能凝聚党心,党的建设工作才在根本上见成效。因此,我们应该将凝聚党心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基本标尺。一方面坚持理想信念教育的长效性,注重入心入脑的教育方法,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注重党的建设工作的人文关怀。围绕凝聚党心,开展党建具体工作,坚决杜绝和防止党的建设工作流于“只见制度不见人”、“只见文山会海,不见刺刀见红”的形式主义。
(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教务处副处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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