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的历史沿革(3)

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的历史沿革(3)

重温入党誓词 唤醒党章意识

(四)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入党誓词没有统一规定,大多为自拟誓词。

1949年4月,中央组织部明确表示:“入党仪式及入党誓词在党章中没有明文规定,亦不适宜再作明文规定,入党仪式仅是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并不能含有其他意义。”同时又指出:“所谓‘誓词’的内容,亦不能不是党章第一章第一、二条的内容,这内容应在新党员入党志愿书中写出,在支部大会上声明。”

有一份作为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标准入党誓词被广为使用:“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

1950年中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中,要求新党员如需宣誓者,其誓词内容应该是作为一个党员所应履行的义务与努力的方向。该书附录了一份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议,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积极工作,精通业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屈不挠,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该书还特别提到,具体人在具体条件下,如在工厂的生产运动中“愿宣誓者,由其自拟誓词亦可”。

入党可自拟誓词,是这一时期入党誓词的一个主要特色。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

(五)党的十二大以来的入党誓词经过精炼概括后明确写入党章。

经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挫折后,在充分吸取执政33 年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1982 年9 月6 日,党的十二大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该党章中正式载入入党誓词,其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的十三大至十八大通过的党章都沿用、重申了这一内容。

将入党誓词明确写入党章,体现了党对入党誓词的重视。这一入党誓词,是在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下产生的,意在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与之前的入党誓词相比,它更全面、系统、科学地概括了党对党员的要求和党员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具有党规党纪的性质,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在入党时必须面对党旗作出的庄严承诺,对每一位共产党员都有约束力。同时,它把共产党员从组织上入党到思想上入党的条件进行了高度概括,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任务、纪律等,表达了共产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必须秉持的坚定信念。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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