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红顶中介”扫清行政审批“灰色地带”

破除“红顶中介”扫清行政审批“灰色地带”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言

摘要:“政府部门将审批权下放后,中介服务机构成为承接部分审批事项的接盘者,然而很多中介服务机构政社不分,存在垄断性,造成中介服务环节多、收费高、耗时长、质量不高,蚕食了改革成效。”10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政协委员们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言献策,其中有一个问题几乎所有委员都有所提及———破除“红顶中介”,扫清行政审批“灰色地带”。

“政府部门将审批权下放后,中介服务机构成为承接部分审批事项的接盘者,然而很多中介服务机构政社不分,存在垄断性,造成中介服务环节多、收费高、耗时长、质量不高,蚕食了改革成效。”10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政协委员们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言献策,其中有一个问题几乎所有委员都有所提及———破除“红顶中介”,扫清行政审批“灰色地带”。

所谓“红顶中介”,指的是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下放的审批权改由中介服务机构承接,而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又是与原行政审批机关存在关联关系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企业。

“一些部门利用上位法的规定,将诸如评估、论证等审查事项指定或变相指定给政府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或者交给一些拥有特殊利益关系的‘红顶中介’组织,这些机构服务费用高,程序繁琐复杂且难以显示必要性,影响了办理时限,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对此企业反映强烈。”张守志委员说。

“环境评估、能耗评估、地震评估、灾害评估、文物保护评估、防雷评估、气象评估、人防评估……”施芝鸿委员一口气列举出了建筑工程项目需要完成的前置评估事项,“一圈儿的评估都需要不同的中介服务机构来完成,原本简政放权的初衷没有实现,效率不升反降。”

对此,作为被改革单位的负责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黄艳也深有同感。她透露,目前现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责和程序是在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基础上依法制定的。改革现有的审批环节设置,除了政府自身推动以外,还需要人大更多地从法律层面予以支持,修改部分上位法的相应规定,使改革更加系统化、法制化。

针对如何破解“红顶中介”效率低的现象,全国政协常委朱之鑫认为,一是要放宽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各部门、各地方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部门间执业限制;二是切断中介服务利益链,审批部门所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必须“转企改制”并与主管部门脱钩;三是规范中介服务收费,除实行政府定价之外,中介服务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

“国家要自上而下全面清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目录清单,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应一律取消。”梁保华常委建议,把治理“红顶中介”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真正切断审批机关与中介服务的利益链。“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制定职业资格、企业资质管理规章,建立公平开放的职业资格制度,为促进创业就业清障搭台。”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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