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抓“长”,做好后续文章,确保谈出实效
廉政谈话只是前奏曲,绝非休止符,需要通过一系列“后续文章”长鸣廉洁警钟,确保谈出实效和长效。
跟踪督查“回头看”。要把是否达到教育警示目的作为衡量谈话效果的标准,坚持“谈改并重”的思路,抓住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干部考核等时机,作好跟踪回访,看被谈话者是否受到了警示、看整改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实、看存在的问题是否被及时纠正、看群众评价是否真正满意。
勤于反思“由点及面”。廉政谈话的警示提醒作用不应单在某个干部这一个“点”上,还要通过这个点发散到其他干部的数条“线”和单位的整个“面”上。要针对谈话调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通过“解剖麻雀”,发现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从机制上堵塞漏洞。
建章立制重长效。一些党员干部不良的思想和习惯不是一朝一夕或者一两次谈话就能根除的,还需要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加以规范。落实到具体操作中,可以将集体谈话与个人谈话相结合,将谈话对象范围从领导干部向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从机关单位向基层站所延伸,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同时,注重谈话成果的转化,将廉政谈话情况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年度考核,将了解到的干部状况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定、奖励惩处、调整任免的重要依据,保证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思想不疲、劲头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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