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更好强国兴军(3)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更好强国兴军(3)

在系统推进中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有效途径

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指导,准确把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基本规律、根本目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途径,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适应、与军队职能使命要求相适应的良好格局,注重系统推进,抓认识统思想、抓体制搞统筹、抓机制明责任、抓重点增效益、抓法规强保障,确保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落地生根。

强化政治自觉,增强融合发展的执行力。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切实把习近平同志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论述变为全党全军的思想共识,充分发挥军民团结优良传统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民共建的方法途径,不断强化“效益求双赢”“军地是一家”“全民办国防”的观念,提高全社会投身军民融合的政治责任感,促进军民融合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完善管理体制,增强融合发展的组织力。世界主要国家大多成立了统管军民融合的机构,例如,美国有总统国家科技委员会和政策科技局,俄罗斯有军事工业委员会,英国有国防技术转化局。目前,我国军民融合已经成为党的意志、国家行为,应坚持国家主导,明确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军队和地方职能,解决好军民融合顶层统筹统管体制缺乏问题,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集中领导和强势推进。

构建运行机制,增强融合发展的聚合力。在需求对接上,建立科学高效的军事需求生成提报机制,确保战场“缺什么”与市场“有什么”、军队“需要什么”与地方“能做什么”及时对接;在军地协调上,发挥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军地合署办公、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应急行动协同等制度机制;在资源共享上,尽快制定贯彻国防要求的重大项目建设目录,研究提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军民融合资源共享办法和标准,探索军地在网络、信息、交通、城防、科技、通信、测绘、气象等通用资源领域的融合形式;在监督评估上,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定期对规划计划执行、重大项目进展、综合效益发挥等进行检查评估。

聚焦重点领域,增强融合发展的牵引力。以军事需求为牵引,以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主要方向为突破口,找准深度融合的着力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民用科技应向军事领域拓展,促进网络信息、新能源、电子信息、民用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升级,加强军民通用产品研究开发,承接国防所需装备制造、技术研发任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应考虑国防需求,按照“民用与军需一体、平时与战时衔接、经济与战备兼容”的要求,在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通信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充分考虑军事需求,切实提高战场设施建设水平;人才资源应共育共享,深入挖掘运用地方院校教育资源,有计划地把部队急需的地方专家、高技术人才编入部队人才库,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引导高层次人才加入民兵预备役,发挥人才在融合发展中的支撑和牵引作用;军队保障应纳入社会体系,深化拓展军队区域集约保障社会化试点成果,构建物资储备网络布局,形成骨干在军、主体在民的后勤社会化保障新模式。

健全法律法规,增强融合发展的保障力。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军这个大方略下,国家层面应加紧出台军民融合法等专项法规,以法律形式明确军民融合组织领导,规范军民融合程序方法,确立军民融合权利义务和职责范围,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地方政府和行业系统应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完备的军民融合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对现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充实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容,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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