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
据学习时报报道,纪检系统内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例如《处分条例》第八章专门以一个章节11个条款规定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界定了违纪构成并按照情节轻重提出了具体的罚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52项禁止行为,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如何适用《处分条例》,又通过一个实施办法加以细化,三个规范性文件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效力层级不清,需要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
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也都有相关纪律处分的内容,造成重复交叉。
从哪方面着手修订?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实现纪法分开
对于从哪方面着手修订相关文件,王岐山在前几天的座谈会上已经给出了方向。王岐山强调,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任务就是遵守和维护党章,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出来,把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丰富、完善、具体化。
去除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中与法律重复内容
此外,王岐山在陕西调研期间透露了如何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的一些信号。在调研陕西期间,王岐山强调,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执政党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要去除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中与刑法等法律重复的内容,使条例成为管党治党、严肃纪律的尺子。
把现行准则规定的“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
王岐山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正面倡导,把现行准则规定的“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使准则成为执政党向人民的宣誓。
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
王岐山强调,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针对现阶段突出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要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王岐山认为,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准则应成为执政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承诺,党纪处分条例应成为从严治党的一把尺子、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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