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等文件 王岐山打算怎么干?

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等文件 王岐山打算怎么干?

编者按:近日,王岐山分别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他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推进制度创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准正确方向,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翻阅相关报道可以发现,这是王岐山一个月之内第二次召开会议讨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7月8日至10日,王岐山赴陕西调研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就如何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作出了重要论述。

那么,这些纪检体系内的规范性文件为什么得到了中央高度重视?修订目的是什么?如何修订?

相关文件修订背景

2014年10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提出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也就是2021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王岐山在这次会议上强调,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党规党纪要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准则和纪律约束,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求真务实、循序渐进,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成熟后再上升为制度。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为什么要重新修订?

出台时间久 有些新的腐败行为找不到处罚依据

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于2003年12月31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新阶段,《处分条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关注。

由于出台时间已有十余年之久,近年出现的新的作风问题、腐败行为,在条例中甚至找不到处罚依据。“比如对公车私用行为,条例中就有没有相应的具体处理规定,处罚时往往是套用‘挥霍公共资源’行为处理。”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举例说。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存在嫁接不畅、水土不服等问题

据学习时报报道,《处分条例》的体例基本参照《刑法》,而刑事规范和党内法规因在制度定位、制度目标、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巨大差异造成《处分条例》很多方面“嫁接不畅、水土不服”,内容大而全,庞杂繁琐,党纪特色不明显。

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编,一共15章,178条。总则分为五个章节主要是关于处分原则等总体性规定。第二章分则是整部法规的核心内容,对不同违纪行为的界定和具体罚则,分为10类违纪行为,其分类标准较为混乱,部分是按照党纪种类进行分类,如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分类,其余多数按照刑法中犯罪行为类型分类,如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这些行为分类下的违纪行为刑事色彩浓厚,与对党组织、党员的特殊身份纪律要求切合度不够,使用率不高,有些条文几乎闲置。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