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要敢于担当(3)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要敢于担当(3)

体制机制创新激励干部敢于担当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防止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必须有全面和系统的思维,从多个方面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结合《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的内容,我认为推动干部敢于担当,在探索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鼓励干部努力进取的激励机制。在干部的选拔使用方面,对在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敢于担当、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发现,优先使用。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把为官不为纳入干部的绩效考核,从体制机制上避免老实人吃亏的情况,畅通为官敢为者上、不为者下的渠道。

二是建立干部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把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要做好权力清单,理顺每种权力的边界,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使用的监管。同时要探索对为官不为者的教育和惩戒机制,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分类施治,提高治理成效。要加强群众、社会和媒体在监督干部为官不为中的作用,提供并疏通新的监督平台和监督渠道。

三是建立干部敢闯敢干的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在推进改革中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机制,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鼓励干部大胆实践、敢闯敢干、锐意革新,消除干部工作中怕触碰红线的思想,只要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大胆试、大胆闯。还要探索干部薪酬待遇的改革,加大对贫困地区干部的补贴,使干部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相符合,与其承担的责任相匹配。

(作者田改伟系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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