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改革,正沿着法治轨道前行

信访改革,正沿着法治轨道前行

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涉法涉诉信访一律由政法机关处理、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解决……来自今年7月全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进会上的信息显示,近两年来,我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整体谋篇布局上已迈出关键步伐,改革“正能量”驱动信访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法治信访力克积弊。”不少信访工作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通过法治信访、把涉法涉诉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信访法定职责和权限,真正落实诉访分离、树立法律权威,是这一轮信访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近日表示,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的复杂度、敏感度和关联度正在进一步凸显,后续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可能更加艰巨,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只能加速不能降挡,未来将更加注重信访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紧紧抓住关键环节聚焦发力。

信访办不能成为“全能办”

在不少人眼中,“信访”最容易联想到的场景可能是,呼天喊地、场面乱糟糟、人群乱哄哄,此类场景不能等同全部现实,却是某些现实问题的折射。一些信访工作者坦言,多年以来,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群众习惯选择信访途径反映和解决权益类诉求,而在特定历史阶段信访部门从行政维稳思维出发,承担了超出《信访条例》规定范围的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信息显示,该领域信访量每年都在百万件以上,占全国信访总量的15%以上,“小马拉大车”成为困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访工作的一个大难题。

和国务院部委相比,基层信访压力有过之而无不及。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一位干部告诉记者,由于基层政府的一些部门的法定职责、法定途径、法定程序仍不够清晰,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基层信访部门转办、交办不畅。群众初信初访不能就地及时解决问题,结果很容易导致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信访办不是“全能办”。这位干部说,福田区近年来所处理的来访事项中,约有一半以上本不属于信访事项。

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渐次铺开。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明确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深圳市信访局局长林超金认为,改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对群众反映的各类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部门法定职责进行梳理分流、依法处理,厘清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分别导入相应的法定途径,引导信访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维权思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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