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多样性:历史趋势与伦理自觉(2)

文明多样性:历史趋势与伦理自觉(2)

反思世界文明史,从文明早期到现当代,人类文明始终在两个层面上表现出多样性,一是不同文明体之间的差异性、多样性,一是同一文明体内部构成要素、构成领域的差异性、多样性。正是这双重的多样性,推动着文明的不断进步,也使人们不断遭遇新的问题和冲突。可以说,“文明”与“多样”具有共生性,多样性是文明的内在本质性特性,是文明得以发展的内在结构性动力,也是导致各类文明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反思与分析的意义上,文明多样性的成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自然与社会。自然生态的多样性是文明多样性的重要基础。正如黑格尔所说,“地理的基础……是我们不得不把它看作是‘精神’所从而表演的场地,它也就是一种主要的,而且必要的基础”。也正如孟德斯鸠等所认为,不同的地理区域具有不同的特点,人为了在这些不同的区域生存、发展,必然形成与具体的气候、资源等条件相适应的不同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制度方式、空间形构、思想观念等,形成具有不同特点的多样文明。

人的禀赋、行为、习俗、观念等的多样性,特别是多样的分工领域一旦形成,就超越了自然生态,成为文明多样性不断推进和深化的重要原因。文明多样性具体表现为不同的人群、共同体具有不同的空间营建方式、行为与制度习俗等,而文明多样性的深层本质、核心内容则是社会分工、分工领域的多样化。所谓分工的不断发展,也就是人们日益成为分属于不同群体、领域的专业、专门生产者。正是这些日渐多样的专业、专门生产者,生产、营建出日益多样的空间、器物、制度、精神等文明成果。反思文明史,可以说,分工的深化推动着文明的进步,没有分工的不断深化,也就没有文明的不断进步。分工的深化同文明的进步和多样化是同一个过程。

在看到分工深化与文明多样性巨大成果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分工与文明的不断深化与多样性,是一把“双刃剑”,是一个必然伴随代价与风险的过程。在文明与分工不断深化进程中,人们日益结合成具有不同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甚至信仰方式的多样、差异性群体,这些不同的群体之间现实性地存在观念、利益等分歧。当出现领域垄断、利益固化、新兴领域和分工迅速冲击甚至取代传统分工方式、分工领域等现象时,就可能产生社会冲突甚至剧烈的社会动荡。把握文明与分工发展的历史趋势,建构规范文明多样性的伦理法则,对减少文明与分工深化中的代价、风险与问题,具有基础意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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