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对照“不严不实”查找的问题和不足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王东明书记“三个不可低估”的重大判断,以及原市委罗强书记指出的“九类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在修身不严方面:政治定力有差距,对“三个自信”理解不深不透,对“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内涵把握不到位;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政治敏锐性、鉴别力不强,不能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提升境界。
在用权不严方面:政治执行力还不够强。在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平时管理中对干部职工提工作要求多,提政治纪律要求少;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有时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自认为对情况掌握很清楚,不注重多方面倾听、沟通、交流,存在“一言堂”现象。
在律己不严方面:主观世界改造不够。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强,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对自己要求放松,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艰苦奋斗作风没有入脑入心,廉洁自律、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强,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
在谋事不实方面:对机关事务管理事业的改革发展思路不宽,对改革工作的提前布局、谋划不够深入和具体;对困扰我局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职能职责问题考虑不够,处理应对办法不多。
在创业不实方面:思想解放不够,工作缺乏开拓性,不敢大胆闯、不敢大胆试、不敢大胆创新;存在工作谋划不实,有时急于出成绩、走捷径,导致工作方法不够实,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在做人不实方面:服务宗旨意识不强。深入基层交流主动性不强、全面性不够,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干部职工交流不经常,面对面交心谈心较少,没能以话家常的形式真正走进干部职工内心,真话、实话听得不太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不全面,为干部职工办实事的力度还不够;勤勉敬业、实做实干、较真碰硬、以德服人的“老实人”风格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立知立改,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立说立行、立知立改,是“三严三实”的关键环节,也决定着最终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务必时刻以“快”、“狠”、“严”要求自己,拿出改的诚意、坚定改的决心、谋求改的成效,让作风硬起来,把能力提上去。针对自身在“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准备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并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
修身不严方面:带头坚持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学纪学法等制度,把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结合起来,不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真学真懂真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站在服务发展大局的高度,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事业创新发展。用权不严方面: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准确领会工作职能职责;进一步调整完善班子内部工作分工、明确各科室和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规范办事流程;组织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共同研究、集体决策。律己不严方面:严控全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带头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机关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制等机关效能制度,坚决查处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或不按相关制度办事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会议、学习、出勤等系列制度,对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并将结果运用到绩效考核之中,切实解决工作中“慵懒散浮拖”现象。
谋事不实方面: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三找(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三抓(抓统筹、抓落实、抓提升)”。以机关事务“智能化”建设来检验市委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成效,积极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公车改革等工作;在努力推进全局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市委、政府领导专题汇报相关情况,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我局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创业不实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走出去、请进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大胆探索提高我市机关事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好办法、好路径;规范和落实巡查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强化对难点重点问题的督促检查,努力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落实机关事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定期通报一定时段的满意率测评情况并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服务对象各种合理化诉求。做人不实方面:认真落实省委王东明书记提出的“五个带头”,同时强化统筹兼顾,做到“五个结合”;积极拓宽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渠道,通过与面对面沟通交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工会活动,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增进了解,提升队伍活力和凝聚力;认真执行和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加强联系服务群众,实实在在制定结对帮扶措施,每年在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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