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峰论”:政治制度的“飞来峰”不能照搬(2)

“飞来峰论”:政治制度的“飞来峰”不能照搬(2)

不照搬“飞来峰”的中国“风景独好”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这是对鼓吹西方政治制度、怀疑甚至否定我国政治制度的各种杂音噪音的有力回应,凸显了我们党对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心和信心,彰显了党中央清醒的战略定力和高度的政治自信。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找到了适合本国“沃土”的政治制度,并不断发展完善,有效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没有必要照搬“飞来峰”。近代以来,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从君主立宪制到多党制,中国都探索尝试过,甚至想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飞来峰”,都没有成功、都没能救中国于水火。最终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奋斗实践,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耦合一体、不断完善,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国政治制度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我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近代历史大浪淘沙的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历史的经验已经反复证明,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这不是一句标语口号式的虚泛浮言,而是有无数事实可以佐证的真理。我们的国家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飞速发展,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就,不管是惊天动地之举,还是铢两分寸之微,成功胜利的原由和经验都可以列出千条万条,但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所有的辉煌都不可能发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和保障着政治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实践充分证明,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安排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经济繁荣、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和国家富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保障下,中国风景独好。

不照搬“飞来峰”不是要排斥其他政治文明成果

制度设计、制度改革和建设,是一件关乎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来不得半点随意和马虎。我们既要避免照搬“飞来峰”,也要充分吸纳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发展。毛泽东同志强调“古为今用”“洋为中用”,邓小平同志主张“吸收和借鉴世界上的一切文明成果”,习近平同志也提出“对人类社会创造的各种文明,都应该采取学习借鉴的态度,都应该积极吸纳其中的有益成分”。为此,我们要不断学习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丰富我们的政治制度,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稳健、更加定型。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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