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框架下实现西藏的长治久安

在法治的框架下实现西藏的长治久安

自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经过半个世纪的齐心并力、夙兴夜寐,西藏已经实现了历史性跨越。50年栉风沐雨,50载春华秋实。5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重要指示,取得了西藏全面稳定、持续稳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局面,一个充满生机活力、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社会主义新西藏正呈现在世人面前。

回顾西藏50年的发展历程,加强法治西藏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藏能力,是西藏各项事业成果卓著的重要法宝和关键因素。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尤其面临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西藏也进入了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长治久安进程的关键阶段。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有效维护西藏和谐稳定、实现西藏繁荣进步,是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在去年召开的中共西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委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等文件,提出以坚持依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坚持依法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坚持依法管理藏传佛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等10个“坚持”的原则,就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加快法治西藏建设制定了工作意见。这些工作意见的提出,高度体现了依法治藏的整体方略,体现了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高度契合西藏发展稳定实际和西藏各族人民愿望和需求,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西藏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让依法治藏在这块圣洁的雪域高原上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藏是西藏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打击重大现行刑事犯罪、整顿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安定团结,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个武器,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坚决依法打击一切分裂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国家的最高利益、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西藏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形成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利用宗教、民族幌子进行的非法活动,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把司法的阳光送到了大山深处、草原尽头,让公平和正义傲立在雪域山之巅。

实践证明,依法治藏是我们推进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基本要求。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叠加的今天,尤其面临西藏特有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情况,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是我们积极推进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着力点和着眼点。防纠纷于未起,化矛盾于未发,以法治方式加强西藏社会管理和服务,必须坚定不移落实依法治藏方略,坚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高举法律旗帜,坚持依法办事,才能更加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阔步迈进,助推西藏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值此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和关怀下,西藏正吹响了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时代号角。西藏各族人民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抓住宝贵机遇、用好全国支援、矢志艰苦奋斗,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依法治藏、推进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在法治的框架下更加卓有成效地实现西藏的长治久安,不断谱写西藏发展进步的历史新篇章!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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