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社会组织党组书记一般从内部产生

中组部:社会组织党组书记一般从内部产生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组织面大量广,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分重要。针对有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状况,总书记特别强调,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防止“木桶效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中央要求,中央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在近日下发,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规范。

管理

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归口中央

《意见》明确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别归口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省、市、县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兜底管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领导和管理,接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

建设

按单位、行业、区域建立党组织

针对社会组织特点,《意见》要求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要按单位、行业、区域建立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党员人数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同步建立党组织。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

发展

注重发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为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能够发挥作用,《意见》强调了5个途径。一要将党组织活动融入到社会组织执业活动、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之中。二要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三要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四要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特别要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和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五要贯彻从严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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