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其运用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学生群体,时间横跨三年,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在当前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尚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如何公平评出优、良、中、差并有效用于高考?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都有顾虑。
首先是学校要客观、全面、真实的记录学生高中三年的日常重要行为、事情,建立行为和素质档案;其次是学校要把学生这些行为、事情进行聚类分析,根据行为的大体性质分成类,每一类再进行粗略的分级并区别程度;然后是建立一个百分比形式的积分系统,用数据说明学生在年级中的排位;最后是将学生三年学习结果以报告的形式通过公示后呈现。
要改变过去那种把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同的思维,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个过程,关注学生在校三年中的发展增量,综合高中三年的发展历程和积累,全面认识一名学生,甚至进而全面认识和评价一所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主体是学生本人,管理主体是学校,使用主体是高校,但评价方案的设计主体应该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抓紧研究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研制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高校要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研究办法,进行初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进行再次遴选,择优录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