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共享共用”思维打造规范专车服务

用“共享共用”思维打造规范专车服务

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靴子终于落下。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整体看下来,共享经济、技术创新的市场需求没有给到足够的空间,打车软件企业还只是被监管的对象,而不是合作鼓励的主体。”一家打车软件平台的工作人员在看过征求意见稿后,还是不免有点失落。(10月10日《中国青年报》)

打车软件的出现,曾经给出行难的消费者带来过充分信心:一方面,他们觉得新技术可以成为满足出行需求的最可靠保障,这种技术革新将改变出行的模式,成为一种无法逆转的新常态;另一方面,他们认为新技术可以成为倒逼出租车改革的动力,原本处于铁板一块的出租车行业,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冲击,并主动改革。因此,人们对于打车软件等新技术的发展、创新充满期待,以为技术的进步一定会体现在生活中,体现在改革中,成为最可信赖的改革力量。在新技术的推动下,改革难道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吗?

遗憾的是,看完两份征求意见稿,人们的信心似乎有些动摇。他们在看到新技术被规范管理的同时,也看到了新技术的核心思维被制约。打车软件的进步意义其实不过是互联网思维在打车领域的体现,而所谓互联网思维的核心就是“共享共用” ——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上互通、共享,资源因为需求的动力而实现有效、高效配置。这种“共享共用”思维让原本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出行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上,在打车软件平台上实现了互通互用;结果一个看似无法解决的出行难问题,因为资源的充分进入、使用、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极大缓解。这就是“共享共用”思维的价值,没有这种互联网思维,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总是死水一滩,即便减少了份子钱,也未必能够缓解出行难。

既然是强调“共享共用”,就必须最大程度地汇聚资源,并降低资源进入和使用的门槛,也就是流动的门槛。就像淘宝的经营模式,淘宝成功的关键,看似是商品信息的汇聚,实质是创业门槛的降低。正是因为降低了创业门槛,一些没有能力以实体店创业的人群,在淘宝上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想。这就是淘宝的真正价值所在。打车软件也是如此。打车软件之所以能够汇聚更多的资源,不仅在于信息在其平台上能够自由流动,更在于平台本身创造、引进了更多的资源——不仅是出租车,所有能够提供出行服务的车辆,都可以成为资源的构成。这就是平台的价值,是原有出租车预约服务永远难以达到的,即便它们也引进所谓的打车软件。

所以,要想规范打车软件的发展,要想保存网约出租车服务的技术优势,让这种优势成为惠及消费者的持续力量,就必须保护技术中的“共享共用“思维,就必须有效降低资源流动的门槛。这是发挥打车软件和专车服务价值的前提。否则,资源将因为门槛的存在而无法流动,所谓的“共享共用”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可恰恰,此次征求意见稿,似乎在抬高资源流动的门槛——私家车不能接入专车平台,专车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客运,专车服务公司要在当地申请相关资格,这些规定不可避免地提高了专车进入的门槛,这种提高也将导致专车资源的减少,并影响“共享共用”的模式。

“共享共用”这种旨在打破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源自由流动的思维,在互联网平台得到了最直接体现。换句话说,互联网思维的本质其实就是“共享共用”,正是这种资源自由流动的思维,让互联网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并深刻影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当然,实现“共享共用”的前提,是降低资源自由流动的门槛,让所有资源都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在互联网时代,尊重和利用“共享共用”思维应该成为一个常识、一种常态。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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