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2)

社会组织党建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2)

在社会组织中如何做好党建工作,虽然《意见》指明了方向,各地也在积极探索,但是毕竟这是一个新情况、新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与实践。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引起重视。

理顺管理体制。2000年出台的《关干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要求:“社会团体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然而,实践中很多业务主管单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并不愿意负责并领导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使得这项工作缺乏一个责任主体,社会组织要么索性就不建党组织,要么只能自行联系其他挂靠单位或者按照属地化原则挂靠到所在街道。管理体制不畅、隶属关系复杂长期以来成为阻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此次《意见》的出台要求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在隶属关系上强调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地方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三种情况进行了具体规范,在此基础上延续了过去业务主管单位领导和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做法。这一制度安排在实践中如何有效运转还有待各地探索,不过其努力的方向在于一方面让社会组织能够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地找到愿意接纳它的党组织;另一方面需要有效激发上级党组织关心与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工作方式。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关键在于要结合社会组织的特点,创新党建工作的具体方式,增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使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的自身发展紧密结合,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保党建。然而,社会组织又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有其自身的特点与规律,传统的党建方式需要结合社会组织的特点不断创新。一是创新组织设置,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数量较少,根据这一特点需要在传统按单位建党组织的基础上,逐步加大以行业、区域甚至共同兴趣为结合点的新型的党组织设置形式;二是创新活动方式,社会组织强调参与性和平等性,改变传统学文件、听讲座等模式化的说教方式,充分运用灵活、多样、小型、分散的社会化活动激发社会组织中党员和群众的参与热情;三是创新党员发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不同党组织之间在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等管理环节的有效衔接。

发挥党员作用。与体制内党建工作相比,社会组织党建的一大难点在于行政权力对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约束力相对较小,在这一条件下,更需要注重及激发党员个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新中国成立前,党在缺乏行政权力依托的情况下就是通过委派党员,以其社会身份(如:教师、工人、学生等)进入各类组织,凭借党员自身的努力逐渐在组织中树立威信,同时发掘组织中的其他优秀人才,通过交朋友的方式,进行考核、教育和引导,最终将党的基层组织扩散到社会领域之中。这一方法现阶段也可以应用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中。一方面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中既有党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另一方面加大向没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中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工作力度,通过党员个体先进性及模范性的体现,让他们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的过程中,亮明党员身份,争取其他社会组织成员的认可,发展社会组织中的其他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进而拓展党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面,提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