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经济转型趋势下的改革选择(2)

“十三五”:经济转型趋势下的改革选择(2)

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是政府。“十三五”进一步形成转型改革大环境,重在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改革。

经济转型升级有赖于有活力的市场,有赖于公平竞争,有赖于打破企业创业创新面临的政策体制枷锁。当前,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需要的是加大放权的力度,激发市场活力,严防“把市场关进权力的笼子里”。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大趋势,简政放权还有相当大的空间:第一,建议借鉴国际商事制度经验,全面实施企业自主登记制度。第二,适时取消企业一般投资项目备案制,除政府投资之外,企业一般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不再要求备案。第三,除农业等特殊产业外,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产业政策干预企业行为。

简政放权重在规范权力运行。第一,在全面推进负面清单管理的同时,加快出台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减少政府干预企业的自由裁量权。第二,推进监管转型是当务之急。放管结合需要加强市场监管,但不能以监管为名增加企业负担,这就需要加快推进监管体制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化监管为主的转型。第三,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触及部门间行政权力以及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合理配置。为此,建议把行政权力结构的调整提上改革的重要日程。

简政放权重在确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目标是促进人的发展。无论是释放13亿人的潜在消费需求,还是形成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都是立足于人的发展。在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的今天,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告别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使各级政府真正成为公共服务的主体、市场环境创造的主体。这是社会各方面的期待,也是“十三五”政府在转型改革上应有的历史责任和历史担当。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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