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

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

原题: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中,协调发展的理念是党中央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着眼于解决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而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也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部署,更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发展理念之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现实问题。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明显,消除贫困的任务十分艰巨,截至2014年底,全国还有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难点在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够同步,对文化培育、共同价值观塑造、国民素质教育等软实力建设重视不足,呈现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平衡状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短板突出,全国还有2.5亿城镇外来常住人口没有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生态建设历史欠账较多,人口资源制约因素进一步凸显出来,等等。所有这些,都暴露出我国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都催生着发展理念与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都要求我们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协调发展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不协调就难以行稳致远。如果说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情况下,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经济增长成为发展的核心要求,而在人均收入已经越过中等收入的门槛要求之后,就需要更加注重调整关系,更加注重发展的整体效能,否则“短板”效应就会愈加突出,一系列社会矛盾会就会不断加深。因此,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推动协调发展,形成平衡结构,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