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改革,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需要分门别类地进行。
1.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关于公共产品,萨缪尔逊和诺德豪斯写道:“通过制定法令防止企业倾倒废物是可能的,但是政府要鼓励生产公共物品却困难得多。这些给社会带来大大小小福利的经济活动是不能由私人企业恰如其分地进行的。生产公共物品的主要例子有,维持国防及国内的法制和秩序、修建公路、支持纯科学研究和公共健康。这些物品是不能由私人提供的,因为这些物品的好处在居民中分散得太广,以致没有一个企业或消费者具有提供它们的积极性。”国有企业承担的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实际上是政府职能的延伸。萨氏们的论述是基于当时的认识的,最新的研究和实践证明,一些公共物品也可以由私营企业提供。然而大部分公共物品是国有企业提供的却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责任。对于这一部分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党的领导,实行有力而科学的监督和管理。
2.在国民经济的构成中更适合国有企业形式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市场经济中确有一些事关全局,其他经济成分做不好,也不愿意做的事情。换一个角度看,总是存在着只有国有企业依托政府这样的特定组织才能做好的事情,这就构成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国有企业相对于其他经济成分的比较优势和社会分工。具体而言,如造币、航天、国防、高度自然垄断部门、大江大河的治理,以及需要国家提供融资、技术开发等方面支持的行业或项目等。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可以视其具体情况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或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
3.对大量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对这类企业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改造,通过社会资本的进入,完善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不是搭个股份制的架子,而是要股权尽可能地分散,尽可能地人格化,这样的法人治理结构才不至于换汤不换药。在国有企业的总量中,需要进行此类改革的国有企业应当占大多数。
笔者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应当有新思路——
1.政府确定和市场选择相结合。确定哪些行业、哪些领域需要保持国有企业,需要上述三种类型中哪一类国有企业,既要有政府确定,更要有市场选择。
2.由直接管企业转到经营国有资本。国有资本经营的原则:一是确保国家经济战略目标的实现;二是增值和保值。
3.混合所有制是一种重要的改革方向。但这需要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准备了资本力量和制度基础。
4.正确区分国有企业中的行政官员和企业家。加强对企业家的市场遴选,代表出资人选好企业家,监督、管理好企业家。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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