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当心中有戒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当心中有戒

“严以用权”与领导干部关系紧密,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造福人民,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做到严以用权,必须心中有戒,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群众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严以律己,用权为民。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点明了人民公仆履职的准则,用权的标尺,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何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指明了方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认清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看透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中心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用权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方面的纪律规矩,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让广大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规范权力运行。“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对公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是产生用权不严的深层原因。严以用权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让制度法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十八大以来,从习近平总书记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因此,我们必须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下大力继续抓好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重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将干部履职行为全程置于组织有效监督之下,形成整治违规乱纪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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