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规投入:各级各类财政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
超常的举动,需要有超常的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扶贫的资金等,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对口扶贫的东部地区要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虽然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增收不乐观,但可以肯定,未来5年扶贫资金不但不会减少,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扶贫投入还会明显增加。”李实表示,从历史数据看,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仅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272亿元增长到467.45亿元,几乎翻了一番,预计这一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还将有进一步增长。
除财政投入外,金融资金也将成为助力扶贫的一大亮点。根据会议透露的消息,我国将设立扶贫再贷款并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及过桥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引导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对1000万左右贫困人口开展易地搬迁,这需要大量资金,仅靠财政支持很难完成。”汪三贵介绍,根据他们的调研,算上征地费用、基建投入、新房建设等,贫困地区平均搬迁一户需要20万元左右的费用,按每户3个人计算,1000万人就需要五六千亿元的资金。这么大的资金需求,必须创新金融扶贫产品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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