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2015年年终工作总结

综治2015年年终工作总结

核心提示: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防止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反生,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型时间和非正常进京访案件的发生。

2015年,乡综治办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下面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落实制度,增强保平安的政治责任

乡综治办严格按照年初**综治委下发的《2015年全县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综治【2015】5号),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把政治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做为重要工作,乡长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并建立综治责任人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乡政府与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签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切实落实到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肩上。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信息掌握不准,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调处工作乏力,措施不落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升级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4、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抓好学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集体收看法律节目;加强对xx功本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刻认识同xx功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实行重点人员重点监控和包片责任制度原则。

二、加大矛盾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性、群体性、综合性等发展趋势,我乡着力提高发现、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的能力。一是充分利用信访网络平台,设立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的维护与办理,及时按要求处理信访矛盾。同时加强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稳定形势分析,认真研究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督办,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问题找准摸清,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在先。如今年以来的“两会”、“大阅兵”等特殊时期的维稳工作,在按要求做好排查和“零报告”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工作预案,确保一些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有措施有计划有人员有保障,重点人员稳控好,突发情况处理好。二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着力抓好矛盾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延伸矛调网络到村,形成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综合作用,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协调督办重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1—11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0余起,调处成功48起,调解成功率95%以上。三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三、深化创安建设,夯实治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措施

平安建设离不开日积月累的精耕细作,在立足当前现有条件的情况下,我办坚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双向承诺”制,深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减少重新犯罪,有力保障全乡的和谐平安。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资料等媒介拓展宣传手段,以“法治、平安、和谐、服务”为宣传主题,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观念。二是按上级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全乡上下齐抓共管,以诚相待,换位思考,能调解的矛盾努力化解,能解决的问题积极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全年共受理来访58件,除个别老上访户重访缠访,95%以上的来访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三是深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乡综治办牵头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指导,明确职责任务,积极落实人防(巡查队伍)、、技防(监控摄像)等措施和制度,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触角作用,为掌控全乡稳定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一道平安防线。四是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成立帮教工作小组,定人定责加强监护、教育和管理,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和减少重复犯罪,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推进“四个覆盖”工作。重点在“四个覆盖”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上下功夫,把组织建设好建强,把制度落到实处,把工作抓出成效,把作用发挥到位,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推进“四个覆盖”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考评机制。坚持平安建设考核制度,简历更加科学化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更好地融入平安**建设。

三、加强源头防范,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

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策制度。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防止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反生,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型时间和非正常进京访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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